运河大剧院综合体项目业主单位为扬州市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,项目选址于国展路南侧、明月湖北侧,规划用地面积约64303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14.47万平方米,总投资18.78亿元(含土地),地上五层,86300平方米,地下二层,58400平方米,绿地面积21302平方米。设计单位为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,整体设计外形硬朗、布局合理、功能紧凑、造型典雅,主体建筑融于周边环境,临湖的“拱桥”恰如沉稳大气的文化之门,营造出“月·圆扬州”的高远意境。
为实现以馆养馆,运河大剧院辅以一定规模的文化产业功能,采用剧场观演和配套设施东西布局的形式。综合体内有中庭景观将用地分为东、西两个部分。西部分为剧院功能区,地上建筑面积4.4万平方,四大剧院共设座位3200个,包含1600座综合性剧场、800座戏剧场、500座曲艺剧场、300座多功能剧场及后勤用房。东部分配套区的文化mall,约4.2万平方。其主要功能区包括综合购物中心、书城、影院、商业餐饮区、艺术培训中心、娱乐设施等。
运河大剧院综合体建设既是城市发展重大项目,更是扬州文化建设地标性工程,将为艺术家提供一流的表演和交流平台,为公众提供一流的艺术欣赏和文化休闲体验,对促进扬州文化繁荣发展、丰富广大市民精神文化生活,让人民群众“文起来、动起来、乐起来”具有重要意义,将成为展示扬州名城文化活力和魅力的重要窗口,进一步提升扬州城市品位。